行政许可服务科
文章来源:信息中心
发布时间:2017-07-28 16:16:00
栏目:内设科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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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负责全市水利行政审批(许可)工作,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“窗口”日常工作。
2. 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有关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。
3. 组织、指导、监督本部门行政审批(许可)工作。
4. 负责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。
5. 承办本部门行政服务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,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服务工作。
6. 负责行政审批(许可)、行政服务各类投诉调查工作。
7. 承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