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党委
文章来源: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:2017-07-28 16:18:00 浏览次数:
1.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
2.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负责编制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3. 负责局党委会议的组织工作。协助局党委抓好中心组学习,负责对局直属单位中心组学习的指导。
4. 指导局机关、直属单位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、管理和统战工作,以及党员、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5.承担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,负责局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受理所属党组织党员的检举、控告和申诉;检查、处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,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。
6. 领导局机关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,指导各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。
7. 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。
8.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