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农村水利工作站
文章来源: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:2017-07-28 16:22:00 浏览次数:
1.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,研究提出全市农村水利的方针政策、发展规划,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利有关规范、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。
2.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,编制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3. 指导全市农田节水灌溉、排水及水雨集蓄利用工作,组织拟定全市灌区发展规划,指导灌区建设并监督实施。
4. 指导全市灌溉试验、农村节约用水、灌区水利血防工作。
5.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管理体制改革。
6. 指导全市小型水源工程新建(改建、除险加固)和管理。
7. 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。
8. 指导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。
9.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